
2025年4月21日,青海监管局发布批复称,《青海银行关于张世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核准的请示》(青银发〔2025〕15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世义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青海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青海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青海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青海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散户炒股,忠实勤勉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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